湖北荆州:采取五个并举规范公司出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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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祥太 聂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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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年来,湖北省荆州市工商局认真贯彻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关于整顿和规范公司出资行为的通知》精神,重点对城区公司出资进行整顿和规范,采取了五个并举。一是提高工商所干部素质与借助社会专业人才力量并举。今年,该局在推行精局强所和建立工商所辖区经济户口时将企业年检管理权下放到了工商所,并重点对工商所长和专管员进行了培训。此外,还聘请了社会上审计专家“坐诊”,为“疑难杂症”号脉,确保无错案。二是自查与抽查并举。自查是公司对照《通知》精神和有关法规找问题,有问题主动向工商部门讲清,争取宽大处理,先后有2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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