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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权限定模式对项目投资价值的影响——基于高速公路BOT的分析北大核心
引用本文:覃正标胡敏杰.特许权限定模式对项目投资价值的影响——基于高速公路BOT的分析北大核心[J].财会通讯,2012(10):9-11.
作者姓名:覃正标胡敏杰
作者单位:1.西南交通大学;
摘    要:BOT高速公路投资项目中,利益方包括特许权的出让者(政府)和特许权的获得者(项目公司)。高速公路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投资项目的所有权属与政府,拥有高速公路BOT的特许权的项目公司在初始阶段投入巨额的资金修建高速公路,最终是依靠在相当长的一个经营期内的收益来补偿建设投资、各年运营费用、公路维护费用,并要求获得一定的利润回报。特许权期限的长短直接关系到项目公司的投资回报的高低。当BOT项目采用不同的特许权限定的模式时,特许权长度会发生特定的影响,该影响直接关系到BOT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率。

关 键 词:BOT项目  高速公路  投资价值  权限  投资收益率  投资项目  项目公司  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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