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共犯关系的脱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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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芳.论共犯关系的脱离[J].中国集体经济,2007(8):13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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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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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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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刑法中对于中止犯罪的规定过于严苛,使得为犯罪架设后退的"黄金桥"变成了"独木桥".为了弥补这一漏洞,文章借鉴日本刑法中关于共犯关系脱离理论.对组织犯、实行犯、教唆犯和帮助犯四类犯罪人能否成立脱离及其脱离成立条件分别加以论述,借以对于完善我国刑法总则中对犯罪形态规定的不足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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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共犯关系 脱离 共犯中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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