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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质种子坑农,法律说不!
引用本文:梁军.劣质种子坑农,法律说不![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10(12):23-25.
作者姓名:梁军
作者单位: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办公室
摘    要:俗话说:春种一粒子,秋收万颗粮。可湖北省枣阳市的百户村民只因种植了劣质玉米种子,并没有看到丰收的景象。于是,遭受惨重损失的农民们毅然拿起法律武器,将种子经销商告上法庭。2010年3月4日,此案经枣阳、襄樊两级法院审理后,受灾的村民终于讨回了公道。

关 键 词:玉米种子  法律武器  劣质  枣阳市  湖北省  经销商  村民  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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