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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廉租户可到市场租赁住房
引用本文:郑友贤.厦门廉租户可到市场租赁住房[J].中国房地产,2004(4):60-60.
作者姓名:郑友贤
摘    要:据悉,今年起,厦门市城镇廉租房安置将过去的实物安置转化为“以租金补助为主,实物安置为辅”的安置方式。廉租户将以租金补助安置为主,只有少量的特殊对象才实行实物分配。具有厦门市城镇常住户口且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可以向政府部门领取一定的租金补助,然后到市场上租赁适合自己的房屋。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廉租户按照人均10平方米的居住面积给予安置,一人户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补助20元,两人户18元,三人户以上15元,但每户每月租金补助金额最高不得超过900元,今后将根据租赁市场住房租金的变化情况对租金补助标准进行适时调整。…

关 键 词:厦门市  廉租户  租赁住房  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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