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回应“限载令”物流企业另觅盈利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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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夏斌.市场回应“限载令”物流企业另觅盈利点[J].市场周刊,2004(23):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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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夏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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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5月1日起实施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明确规定:货运机动车载重货物如超过核定载重量30%.将被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货运业心照不宣的超载“盈利模式”被踩了急刹物流费用大幅度上升以成都到泸洲为例.每集装箱货物运费从过去的1500元上升到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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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流企业 金桥物流有限公司 货物运输费用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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