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用马克思地租理论指导我国农村土地流转
引用本文:韩雄.用马克思地租理论指导我国农村土地流转[J].全国商情,2009(7):93-95.
作者姓名:韩雄
作者单位:阜康市委党校,新疆,阜康,831500  
摘    要:本文试图用马克思的地租理论来分析土地改革问题,从而对农村的土地流转从理论、制度、价格和机制作一方向性说明.当代中国,由于级差地租的长期存在,就必须建立起与级差地租相适应的土地流转的产权和价格体系,从而探索出土地流转的机制:第一,建立完善以土地价格评估为重点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第二,在承认土地承包权物性的基础上实现土地收益股金化;第三,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制;第四,引导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组织以及发展农业信贷和社会化服务,是土地所有权改革成功的重要保证;第五,政府或集体的介入,必须注意合理的边界.

关 键 词:土地流转  级差地租  物权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