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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手续不可滥
引用本文:赵英太.补办手续不可滥[J].中国土地,2001(2).
作者姓名:赵英太
作者单位:云南宣威市得禄乡土地管理所
摘    要:在清查农村居民用地中,对违法用地补办手续了结,这一现象在有的地方普遍存在。有时,村民申请建房用地,因没有用地指标或建房占用耕地,又得不到批准。于是有些人逐渐摸索出一套办法——不管有无指标,是否占用耕地,先建房,土地部门清查时,自然会补办用地手续。这办法还真是行之有效。我们一些地方土地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巡回检查中,不过问违法用地具体情况,或为提高案件结案率,或为隐瞒违法用地“争创”“三无乡镇”,常常补办手续了事。 农民违法用地,本应受到教育和处罚。一些土地部门滥用补办手续纵容违法,惹得群众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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