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资金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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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通知强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应定位为支持集团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产品销售,以中长期金融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而不能办成全功能的企业内部商业银行和信托投资公司的混合体。通知重申,凡自营存贷款比例超过75%的财务公司,一律不得增加新的贷款,重点应放在调整结构、盘活存量、降低存贷款比例上,其新增存款应主要用于减少超量拆入的资金。这些公司必须制定压缩贷款比例的计划,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限期压回到规定的比例之内。通知要求,财务公司拆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资本总额,拆入资金只能用于弥补头寸,严禁用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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