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试行)》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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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美华,王丽.实施《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试行)》的建议[J].财会月刊,2006(7):7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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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美华 王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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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银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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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已于2006年1月1日起在上市和拟上市的商业银行实行。财政部在制定该规定的过程中,大量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以及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但是相对于国外的会计准则,该规定比较宽泛,有很多的细节需要进一步的研究。笔者认为,在该规定实行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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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暂行规定》 金融工具 计量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国际会计准则 商业银行 相关规定 财政部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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