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重复抵押规范的利与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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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思航.论我国重复抵押规范的利与弊[J].中国-东盟博览,2012(5):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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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思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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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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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担保法》第35条明令禁止重复抵押。但是,禁止重复抵押不利于抵押物价值的最大限度利用,无法充分实现其融资功能,亦与抵押制度的基本原理相冲突。因此,为充分发挥抵押在市场经济中的功能,法律应肯定重复抵押的效力,并相应保护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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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重复抵押 利弊 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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