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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企业中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与披露中的问题与对策
作者姓名:汪敏
作者单位:广西柳州供电局财务部
摘    要:一、现有的会计准则和税法前进的脚步不够迅速1.固定资产由于价格高,而目前我国规定固定资产不计入增值税进项,因此给各企业带来了很大的负担.现在各个行业尤其是制造业行业中,设备的引进往往是该企业中较为重大的投资,这些设备少则几十万上百万人民币,多则数千万甚至上亿元,这对任何一个企业来说都不是一个可以轻松拿出的数字,因此,大多数企业采取贷款的方式来更新设备,设备更新的当年往往会造成企业负担的骤然增大,一般来说企业往往采用的方法是提高产品价格,将这些负担转移到消费者那里.如果,该企业能够较早的进入该市场,或是消费者认可该项技术产品,那么企业花费的投资是值得的.反之,如果企业进入市场较慢,或是品牌、产品没有得到消费者的认可,那么这项投资所带来的负担顷刻之间就可以造成企业不堪重负,进入恶性循环,最终造成企业的破产.我国有关部门和很多的经济学、会计学专家已经发现了这个问题,并于去年在东北实行购入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但是这项备受各领域关注的政策在年底忽然被叫停,使大家颇为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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