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价格违法乱收费行为三十天内听信国家计委发布《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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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陕雄.举报价格违法乱收费行为三十天内听信国家计委发布《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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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陕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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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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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计委近日发布《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明确了价格举报的范围、形式、工作原则、受理机关、分工管辖、以及工作程序等。 价格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采用书信、电话、电子邮件、来访等形式,就价格违法行为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的检举、投诉。《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办理价格举报的工作程序及时限等作了规定。根据该《规定》,举报人对办理结果不服的,除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外,可以自收到办理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办理价格举报件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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