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却QDⅡ实施之因素及其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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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静芳.阻却QDⅡ实施之因素及其对策[J].经济论坛,20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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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静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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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暨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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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概述
所谓QDⅡ(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是指在资本项目未完全开放的国家,容许本地投资者向海外投资的一种机制.任何向海外资本市场投资的人士,均须通过特定认可机构进行,以便国家做出监管.作为QFⅡ(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的姐妹花,QDⅡ同样被视作我国开放资本市场的一种投资机制尝试,允许内地投资者通过特许机构投资者以外汇投资境外资本市场.其中香港因其特殊地理位置,一开始有可能吸引较多内地投资,同时出于方便国家监管资金流向的考虑,QDⅡ最初可能选择以封闭式基金的形式投资港股中的H股、红筹股、蓝筹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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