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务期内要守规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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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友言.在服务期内要守规矩[J].上海劳动保障,2003(18):4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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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友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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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的服务期作出约定。这一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只要你对职工出资招用、培训或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如分房等,可以对职工约定服务期。所谓服务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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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当事人 用人单位 服务期 违约责任 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 员工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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