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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合同标的的追加
摘    要:一、在追加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何正确地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法》第五章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对履约过程中不追加合同标的,不能满足采购项目实际需要的情况,《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三条、四十九条也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多数采购单位在追加合同标的时,能够按照规定办理,

关 键 词: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标的  《政府采购法》  实际需要  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原则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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