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听证程序中的若干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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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志勇.关于听证程序中的若干问题探讨[J].工商行政管理,199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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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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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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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听证的适用范围我国《行政处罚法》在听证范围的规定上,以列举方式将听证范围限于个别严厉的行政处罚行为,即"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c"一般的理解,听证程序适用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较大数额罚款这三种行政处罚行为,但对于该规定中的"等行政处罚决定",究竟是仅包括上述三种行政处罚种类还是尚有其他行政处罚种类没有列人,各地理解不一致。体现于为贯彻听证程序制定的实施办法中,如《北京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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