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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密义务与信义义务的价值冲突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谢丹),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李薇)
摘    要:银行与客户之间是具有合同关系的相对人,银行与客户在缔结合同时,受诚信原则以及先契约义务的约束,应当对其因订立合同时所知道的客户的资料保密。同时银行在与另外一些客户订立合同时,由于信义义务的约束,应当告知客户其知道的保密的事项,不然同样也会导致客户的损失,在面临两难选择的时候,银行应当做出怎样的选择,其价值判断的标准应该是什么呢?

关 键 词:保密义务  信义义务  权利的相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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