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第一案”化解了权力之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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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谷辽海.“政府采购第一案”化解了权力之争[J].经济,2007(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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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谷辽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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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 首席法律顾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顾问,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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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12月8日,被称为《政府采购法》实施后“中国政府采购第一案”的北京现代沃尔经贸有限公司状告国家财政部一案,经过近两年的行政诉讼,终于尘埃落定。法院作出一审行政判决,基本上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全部驳回了被告的答辩意见。《政府采购法》颁布以前,我国政府采购市场一直处于“群龙无首”、群雄割据一方的状态,政府有关部门既是采购人又是监督人,担当双重角色的现象非常普遍,自由采购权力不受任何约束和限制。2003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实施后,法律第一次统一了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管机关和监督机关,结束了《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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