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矿产资源补偿财税政策探析——以油气资源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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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家胜,王春婷.我国矿产资源补偿财税政策探析——以油气资源为例[J].税务与经济,2014(3):10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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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家胜 王春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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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大学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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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油气资源财税政策在立法理念和政策操作层面对油气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均存在着不协调的问题。为了有效发挥油气资源财税政策的调节作用,应建立覆盖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油气田运营及衰竭后矿区经济社会接续发展的全程财税调控体系,建立油气资源勘探"种子"基金,完善油气资源价值补偿财税体系,按照不同开发阶段设置动态滑动税费率,建立油气资源企业转产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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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油气资源 财税政策 “种子”基金 动态滑动税率 转产准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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