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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防止破产滥用及消费者保护法》法案的内容及对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启示
引用本文:李峣,陈庆凤.美国《防止破产滥用及消费者保护法》法案的内容及对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启示[J].全国商情,2012(22):85-87.
作者姓名:李峣  陈庆凤
作者单位: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检察院
基金项目:北京市法学会2012年专项课题《消费者破产及破产免责制度研究》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BLS(2012)C020
摘    要:2005年,众多的美国家庭纷纷提起破产诉讼,原因是破产法在该年底将得以重要修订。应该承认,在美国,可能是公民对国家的依赖已经成为习惯,一直以来,慷慨的国家破产豁免和较低的信用评介并存,修订后的个人破产法抬高了豁免的门槛,同时,也导致了信贷机构的生意缩减———因此不少金融单位损失非小。但是,事实是,美国信用卡的使用率和还款风险并未因此而降低。此次消费者破产法修订的益处之一将是更便宜的信贷,而坏处之一是将打破美国人对破产法依赖的梦想。此次修订的整体影响是看每个美国家庭如何权衡和对待上述好处和坏处这两个方面。

关 键 词:消费者  美国破产法  破产滥用  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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