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不一定都能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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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超辉,;傅晓桦,;陈丽辉.进口食品,不一定都能进“口”[J].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14(6):3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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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超辉 ;傅晓桦 ;陈丽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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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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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进口食品是指非本国品牌的食品,通俗的讲就是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的食品,通过合法的国际贸易进入我国境内,包含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并在国内分包装的食品。2014年7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2014年第43号公告,以下简称《细则》)将正式施行。今后,进口食品企业如有多次不合格产品记录,我国将根据研判结论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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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区生产 记录管理 不合格项目 检疫机构 质量安全风险 卫生证书 生产日期 投诉举报 控制措施 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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