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由住建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 F-2013-0201)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启用.2013版合同与1999版合同对比,有了许多新的修改,其中的几点新增加条款值得施工单位和业主重视.双向担保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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