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水行政处罚时应如何向当事人告知诉权
引用本文:黄宏斌.水行政处罚时应如何向当事人告知诉权[J].治淮,2003(1):19-19.
作者姓名:黄宏斌
作者单位:江苏省姜堰市水政监察大队,225500
摘    要:诉权是指行政相对人不服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在决定书中应载明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即诉权)。诉权作为一项重要权利,是行政相对人寻求行政救济的重要前提,“无诉权即无权利”。因此,水行政处罚时向当事人

关 键 词:水行政处罚  诉权  水土保持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