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随着建筑业全球化发展水平的提高,数家建筑企业组成联合体,以联合体的名义对某一工程进行投标,越来越成为企业填补资源缺陷,弥补技术缺口,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分散和降低企业经营风险,适应当前市场竞争环境的一种良好方式。对于联合体共同投标,我国《招标投标法》第31条、《建筑法》第27条都有相应的规定,但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理论探讨尚不多见、法律法规也有待健全,在理论和实践中均存在诸多亟须解决的问题。一、联合投标体的概念及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联合投标体,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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