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责放权 培育郊区土地市场——再谈上海郊区土地批租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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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红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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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农委政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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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2年是上海郊区大胆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土地批租工作迅猛发展的一年。1993年在市政府作出“浦东新区和六个郊县(南汇、松江、金山、青浦、奉贤、崇明)的批租工作,从确定出让地块,受让人,出让金额直至签订出让合同和发放土地使用证,均由新区和县政府自行办理”的规定以后,郊区土地批租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共出让地块57幅,面积263.8公顷,分别占全市批租总量的22.7%和5.3%。其中青浦县出让地块14幅,面积75公顷,居于郊区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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