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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计发基数如何确定
摘    要:主持人: 我单位一职工在2010年10月因工死亡,2011年4月被认定为工伤。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2009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34万余元。其家属认为应当以2010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计发基数。请问,该家属的主张有无法律依据?

关 键 词: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计发基数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工伤保险条例》  2010年  2009年  因工死亡  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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