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已于2005年12月1日施行。新条例对现行条例作了全面的修订,绝大部分都是新内容、新规定、新制度、新机制。新条例的这些新内容、新规定也必将给商检行政执法带来新的要求、新的变化。作为商检法制工作人员,只有加强学习,及时总结,才能适应新条例实施后行政执法的要求。笔者经过学习对照,归纳出如下几点新的变化:一、对逃漏检的处罚依据更明确原来处理因异地通关而引发的逃漏检案件时,因《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和现行条例规定得不够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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