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WTO准司法性争端解决机制的制度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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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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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思源昆仑律师事务所,3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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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准司法性争端解决机制不同于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争端解决机制。其主要依靠社会的力量来解决纠纷。国际经济争端的性质决定了其纠纷适宜通过准司法性争端解决机制解决。这种机制除注重对成员设立有力约束力外,还注重成员间利益的平衡,避免任何法律化、司法化的倾向。相比GATT无意识的准司法性争议解决尝试,WTO在借鉴了GATT的经验教训后,有目的地建立起准司法性争端解决机制:在对成员进行有力约束之余,又排斥法律化的倾向,从而稳重之余又不失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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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WTO 争端解决机制 准司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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