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执法严格不留情违者挨告破大财——纽约的住宅不能经商,商楼不能住人
作者姓名:沈克明
摘    要:一个李姓进口商,来回在台北与纽约之间。家在台北,到纽约办事,住在旅馆里数周,开支很大。五年前,他在我们公司管理的S公寓买了一套二房一厅单元.从此,他到纽约就住在自己的公寓里。2005年2月,李姓商人不幸在台北因车祸死亡。在纽约的二房一厅空关了四个月后,李姓商人的太太从台北来电话,说她将房间租给了台北的客人。在六月中旬有三人搬入该公寓,两个星期后,大楼的清洁工发现李姓单元的门上贴着一块某某公司的牌子。

关 键 词:纽约 经商 住宅 执法 公司管理 台北 进口商 公寓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