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物权法》对担保制度的完善及对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北大核心CSSCISSC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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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萍.论《物权法》对担保制度的完善及对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北大核心CSSCISSCI[J].金融研究,2009(12):188-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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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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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南开大学法学院30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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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3月通过的《物权法》适应了担保物权制度的新发展,结合中国经济发展现状,对传统担保物权理论予以修正,扩大了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设立了应收账款质押与动产浮动抵押制度,规范了登记行为,在担保物权实现规则方面做出调整等。凡此种种变化必将给银行信贷担保业务的发展带来崭新契机,但同时也将带来一些不利因素,我们需要运用辨证的眼光,在研究并探讨其利弊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应对准备,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才能切实防范法律风险,从而进一步促进金融业朝着健康良性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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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担保物权 应收账款质押 动产浮动抵押 统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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