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新颁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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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化部官员解读《条例》中国青年报2002年10月16日针对国家新颁布的将在11月15日实施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新闻发言人李景和今天向记者进行了“情况说明”。李景和称此条例“是我国互联网管理领域的又一项重要法规,为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的管理提供了较高效力层次的法制保障”。《条例》明确规定,对接纳未成年人上网造成恶劣影响、或者连续3次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李景和说:“解决好未成年人禁入问题,是管理好‘网吧’等营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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