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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农业史的理论与实践
引用本文:樊志民.地区农业史的理论与实践[J].中国农史,1988(4).
作者姓名:樊志民
作者单位:西北农业大学古农学研究室
摘    要:一、农业历史的地域性特点农业是在一定时空条件下进行和形成的。在一定的时间、地点、自然条件下,社会经济、生产技术和文化的多种因素作用于农业过程,就会形成特定的农业地域类型,它通常体现为不同的空间差异。所以农业不仅有其时间前后的历史,而且存在着区界空间的历史。农业历史的地域特点,首先是由自然因素决定的。马克思主义认为,生活资料的自然富源是古代世界具有决定性意义的自然环境因素。它予人以天然的生活用品,资人以简单的生产条件,使农业成为古代世界的决定性生产部门。山处者林、谷处者牧、陆处者农、水处者渔,环境不同,布局迥异。自然作为农业生产的基础,是一种长期延续的结构,它规定和制约着农业生产显现出强烈的地域性特征。“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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