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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百集团与大股东对薄公堂
摘    要:重组不成,长百集团与公司新进的大股东江苏高力集团有限公司反目成仇、对簿公堂。江苏高力集团在“借壳”不成功上市公司且退股未果的情况下,以股东知情权起诉上市公司。2007年12月,长百集团的大股东上海合涌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二股东上海合涌源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长百集团11.92%股权、1.07%股权转让给了江苏高力集团有限公司。

关 键 词:大股东  集团  上市公司  股权转让  股东知情权  企业发展  有限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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