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法体系构建原则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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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穆中杰.粮食安全法体系构建原则探析[J].商业时代,201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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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穆中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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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工业大学粮食政策与法律研究所 郑州 4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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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12YJA820051);河南省哲社规划办研究项目(2012BFX018);河南省软科学研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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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粮食安全主旨化原则系由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和重要战略物资所决定。粮食政策法律化原则系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的必然结果。央地立法协调化原则是指坚持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相协调,要坚持下位法与上位法以及同位法之间相协调。系统架构均衡化原则是从纵向和横向两个角度提出粮食安全法体系各组成部分之间相互协调,互为促进,是一个门类齐全、结构严密的法体系。域外经验本土化原则是指要在汲取他国有益经验的同时,坚持实事求是,结合我国人多地少缺水的基本国情,移植域外粮食安全法体系,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粮食安全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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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粮食安全法体系 立法原则粮食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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