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记分办法》和《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 有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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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记分办法》(以下简称《记分办法》)和《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已分别于1999年12月9日,12月10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45号、第46号的形式发布,并将于2000年3月1日起施行。这两个规章总结了多年来交通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了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和交通违章处理的制度,是加强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规章。现就贯彻实施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记分办法》和《程序规定》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贯彻实施的组织工作。 违章记分是预防和减少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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