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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养蟹不宜放养豆蟹苗种
引用本文:舒茂云.大湖养蟹不宜放养豆蟹苗种[J].渔业致富指南,2000(5).
作者姓名:舒茂云
摘    要:<正> 湖泊养蟹是调整品种结构,改善人民生活,满足市场消费的需要,其目的是挖掘生产潜力,提高经济效益。但有些生产单位为了片面追求降低生产成本,投放的蟹种,不是二龄的扣蟹种,而是当年繁殖的豆蟹苗种。其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得不偿失。如武穴市马口湖渔场,外地老板承包大湖实行鱼蟹混养,在1998、1999连续两年在大湖投放豆蟹苗种。1998年在近2000亩水面放豆蟹苗种120万只,当年产成蟹1500公斤左右,收益不明显。1999年又放豆蟹苗种100万尾,产成蟹3100多公斤,但40%在100克重以下,价格低且不好销,效益也不理想。实践证明:大湖养豆蟹苗种,我认为有以下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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