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危机管理误区之律师意见代替危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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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微.中国特色危机管理误区之律师意见代替危机管理[J].中国高新区,2009(2):9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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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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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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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危机管理中,律师的意见仅仅站在法律的角度。而危机管理的最高目标是保护品牌保护产品,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的利益。律师往往从局部的利益得出要起诉竞争对手的结论,有很多情况下是站不住脚的。看起来保护了公司,其实是保护了公司的局部利益,而帮了竞争对手的大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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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危机管理 律师意见 管理误区 中国特色 品牌保护 局部利益 竞争对手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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