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新农村建设的新突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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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虞森.兴国县新农村建设的新突破[J].老区建设,2008(3):3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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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虞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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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兴国县扶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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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的报告中指出“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扶持力度”。表明了国家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视与关注,更加坚定了老区群众对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兴国县是国定贫困县,几年来,为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群众的生活水平,全县上下紧紧抓住新农村建设的机遇,围绕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方针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令人嘱目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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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农村建设 兴国县 扶贫开发工作 贫困地区发展 胡锦涛总书记 贫困群众 革命老区 民族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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