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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城乡房屋产权产籍的一体化管理
引用本文:牛序鑫.略论城乡房屋产权产籍的一体化管理[J].中国房地产,2007(4):46-47.
作者姓名:牛序鑫
作者单位:文登市房地产管理局
摘    要:一、理顺管理体制是当务之急 实现房屋产权产籍的城乡一体化管理,最棘手的问题就是管理机构的不统一。目前全国大部分市县都是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产权产籍由房管部门(或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管理,而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产权产籍由建设部门管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全国大部分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呈现出越来越大的特点,原来是农村的区域逐渐被划到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内。原属农村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已经为房屋发放了房权证,但由于建设与房管部门之间不互通信息,房屋所在地被划入城市规划区后,房管部门又对同一幢房屋发放了房权证,使“一房两证’砚象变得越来越突出。个别房屋还出现了两证所载产权人不一致、房屋状况(结构、层数、面积等)不一致等现象,给房屋权属管理埋下了隐患,也使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应尽快统一登记机关。如果客观条件不够成熟不能一步到位,可先实现有关部门间登记信息互通和管理资源共享,杜绝重复登记、错误登记的发生。

关 键 词:一体化管理  房屋产权  城乡  城市规划区  土地管理部门  农村集体  行政管理部门  城市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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