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名称与商业名称权若干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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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体正.商业名称与商业名称权若干问题研究[J].改革与战略,2007,23(12):2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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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体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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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上海,200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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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商业名称是商主体从事营业及其他社会活动的基本人格标识,是包括作为核心要素的商号在内的多项要素的组合.商业名称具有符号性、附属性、唯一性、一致性、基本性、地域性、公示性、营业性、财产性等特征,从而有别于其他商业标识.商业名称的形成目的和存在价值首要在于彰显商主体的人格,显示其特定身份.商业名称权是一种人格权,至于其能否得以转让而体现出一定的经济价值则属或然,不能因此而认商业名称权为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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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业名称 商业标识 商业名称权 |
文章编号: | 1002-736X(2007)12-002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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