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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型递减折旧法之四——可控余额递减法
引用本文:支善英.调控型递减折旧法之四——可控余额递减法[J].内蒙古财会,1997(12):44-45.
作者姓名:支善英
作者单位:内蒙古人民出版社
摘    要:快速法中的余额递减法,各年为统一折旧率.随余额减少逐年递减折旧,计算方法简捷,但它有一点缺陷是:第一年折旧过高,使用年限越长的递减程度越大。以净残值率5%为例:第一年折旧是平均年折旧的222%(4年)至305%(45年);最后一年折旧占第一年折旧的10.6(4年)至5.3%(45年)。这

关 键 词:可控余额递减法  快速法  固定资产折旧  计算方法  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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