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地方政府在农业农村社会发展上的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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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剑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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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阜阳师范学院经济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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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是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基地项目(2004ZX09)和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三农”问题中的政府行为合理化研究》(2004SK147)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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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高层地方政府在“三农”问题上:一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农业农村社会发展的规划和地方性法规政策;二组织实施地方性重大农业科研;三农业补贴政策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四有效供给农村通讯、交通以及较大的水利工程等公共产品;五领导推动行政区域内农村税费改革和配套改革,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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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层地方政府 行政区域 农业补贴 公共产品 税费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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