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粮食行业协会“放心粮油”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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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一条为加强对“放心面”、“放心米”、“放心油”(以下简称“放心粮油”)产品的监督管理,确保质量和卫生合格,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放心粮油”称号有效期3年,过期自动失效。如继续使用,需重新申请复查。第三条在有效期内,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对“放心粮油”产品进行监督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业协会是中国粮食行业协会的委托监管机构,负责本省(区、市)“放心粮油”的日常监管工作,并于每年年底前向中国粮食行业协会报送监管报告及《“放心粮油”监督管理情况登记表》。尚未成立粮食行业协会的省(区、市),由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商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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