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注册会计师行业究竟应以行业自律管理为主还是应以政府监管为主,这一问题已经引起众多专家学者的讨论。笔者试结合我国当前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现状,对行业自律管理和政府监管产生的不同效果进行分析,提出行业自律管理与政府监管相制衡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模式。一、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现状1.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体制不顺,监管职能混乱。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已逐步形成了以政府监管为主、行业自律管理为辅的监管模式。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管理以及政府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都还没有理顺,存在着相互之间不协调、不配合等诸多弊端,导致注册会计师行业不仅监管成本高昂而且效率低下。2.政府监管职责不明确,监管效率低。我国当前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承担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有财政、审计、证券监管以及税务、工商等多个部门。由于各个部门考核角度与目的不同,其评价结果往往也不尽相同,甚至大相径庭。有的部门甚至强行指定企业由一个或几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为造成行业不正当竞争。3.行业自律机制薄弱,监管效果差。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秘书处是财政部下属的一个事业单位。作为财政部的一个事业单位,秘书处这一行业团体组织也缺乏与有关政府部门进行协调、沟通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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