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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Q1:2009年10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了《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这个司法解释已于2009年10月16日起施行。据了解,此次“两高”出台的司法解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对刑法的罪名作出了补充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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