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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模式选择
作者姓名:鲁智勇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摘    要:地理标志是世界贸易组织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提出的,要求WTO的各缔约国给予保护的一种独立知识产权。国外立法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主要有两种模式,分别为商标法保护模式和专门法保护模式。笔者认为,采用商标法保护地理标志的方式存在着缺陷,不能实现对地理标志全面的保护。在我国已加入WTO的背景下,我国应制定专门的地理标志保护法,以保护我国的地理标志。

关 键 词:地理标志  法律保护  商标法  专门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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