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邮电部关于邮电通信企业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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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邮电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针对邮电通信企业的具体情况,现就邮电通信企业登记注册问题通知如下:一、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通信企业,以“××邮政电信局”、“××邮政局”、“××电信局”的名称(以下统称省(区、市)邮政电信局)进行企业法人登记。省(区、市)邮政电信局持邮电部的审批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证件,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二、市、县邮电局(邮政局、电信局)、直辖市邮政电信局的直属邮电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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