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瑞麟:“珠宝大王”晚节不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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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欣怡.谢瑞麟:“珠宝大王”晚节不保[J].浙商,2009(1):6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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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欣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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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商》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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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谢瑞麟父子和多名公司高层通过注册多家海外公司辗转倒账,和以虚报向公司职员派发特别奖金,向多家香港旅行社职员提供非法回扣。10年间非法回扣总额高达1.7亿港元。谢案于2005年东窗事发。2006年,廉政公署正式起诉5人,包括谢瑞麟珠宝前副主席及财务董事钟婉玲、谢瑞麟珠宝前副主席及行政总裁温比得,以及业务推广经理王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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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珠宝 晚节 海外公司 公司职员 廉政公署 行政总裁 业务推广 副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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