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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
作者单位: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网站
摘    要: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居民住房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我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关 键 词:住房价格  住房标准  北京  优惠政策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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